欢迎光临 问易得法律咨询网    
 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民间借贷 > 真实案件
双方均同意借款本息转化为购房款的真实有效
时间:2024-11-04 16:54:04  来源:  阅读:

双方均同意借款本息转化为购房款的真实有效

       这是一起将借贷合同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案件,先后经新疆高院一审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。基本案情为:
       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借款本息进行结算确定数额后,双方均同意将已结算的借款本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,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;且不属于原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,亦不属于原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无效情形,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。双方均应谨慎遵守。
        但对于结算借款利息则不能违背关于最高利率的规定,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。
 
 
该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2号,详情如下:
 
 
最新文章  
热门文章  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006号 电话:曹先生,15375085910 微信:luzhoulaocaoshuo
Copyright @ 2024 问易得法律咨询网 联系人:34852984@qq.com
本站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,旨在促进法律传播,若侵君权利,请来电告之。皖ICP备2022008744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