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,我们来看第三个,关于货物检验标准 1、对于已经约定了检验的标准,按照合同执行就行,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。 此时要注意检验期限及质量异议的期限问题,不能逾期。 2、对于没有约定检验标准, 如果你是标准工业品,比如说水泥,有明确的国家标准,那好办,按国家标准检验即可。 如果不是标准产品,这个就比较麻烦了。我们来看民法典的处理方法: A、补充约定:真的出了纠纷,往往就比较困难了。因为双方利益是冲突的,都想争取对自己有利的,不容易协商一致。 B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 跟前面讲的交货约定不明一样,没法补充约定,那就看看合同的条款里或者双方的习惯上,能不能确定。 C、相关的标准:还不能确定,民法典规定了一个关于标准采用的顺序: 1、强制性国家标准 2、推荐性国家标准 3、行业标准 4、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注意,民法典并没有把企业标准列入顺序范围,尽管最终企业标准也存在被法院采纳的可能,但民法典在这里却没有规定要采用“企业标准”。 企业标准怎么才能被法院采纳?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你的企业标准写入合同。只要写入合同,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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