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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中不是我的责任我可以认吗
时间:2024-09-26 20:24:23  来源:  阅读:
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我责任能认吗?
一位朋友咨询:“撞到一个人,40多岁,脑出血抢救,颅骨骨折,还没过危险期。我基本没责任,可能会定我次责。家属讲家里很穷,上有老下有小,跟我商量想让我认主责,我可以认吗?车子还在交警那里扣着。不是我的责任我可以认吗?”
作为合肥交通事故领域资深律师曹亮接到这种咨询已经不止一次了,想必很多人都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。原因也很简单,反正保险公司赔钱,不是掏自己的腰包,谁都不会心疼。你若愿意做个顺水人情,受害方自然求之不得,不但不会怪罪于你,还可能会对你道一声感谢,似乎皆大欢喜。
真的会是皆大欢喜吗?
想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先看一下给车辆这一方定主责的情况下,车辆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:
一、民事赔偿责任
1、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
2、构成伤残的,还有残疾赔偿金、被抚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
3、需要长期护理的,还要赔偿长期护理费用
【注:问易得法律咨询曾经发布过一篇介绍如何购买保险的文章《高性价比车辆保险产品及保额搭配》一文,详细介绍了为什么推荐私家车购买200万额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原因,主要的原因就这个长期护理费用。鉴于篇幅的原因,不在这里赘述,各位可以点击查看。
上述这些赔偿,如果你的保险金额足够的话,这些钱保险公司会代你赔偿给受害方,你基本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。
需要提醒你的是,脑出血抢救的情况有时可能会花去大量的医疗费用,而医疗费用当中会存在一些非医保用药的费用,这一块的费用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。因此,如果医疗费用过大,你大概率需要承担一定的非医保费用。【注:关于非医保费用的承担规则,请参见问易得曾经发表的《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只赔80%吗?》一文】
二、刑事责任
按照刑法的规定,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,造成一人死亡的,构成交通肇事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因为伤者还没有过危险期,因此你无法确定后面会发生什么;如果没有抢救过来,受害人最终还是死亡的话,你又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,就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。
这类案件又是公诉案件,公安部门必须要按照即定的程序立案侦查,一旦立案,即便公安部门自己也无法停止这个程序。
如此,你的麻烦就来了;而且是大麻烦。
如果受害人家属本着一颗善良的心,直接给你写下谅解书,一般情况下,你争取缓刑的机会比较大。但即便如此,你也是在承担刑事责任,即通常所说的“前科”。
如果受害人家属良心难测,乘机继续落井下石,将留给你无穷无尽的烦恼;你可能还要额外付出一笔谅解金;你一定会后悔,后悔自己为什么会要帮这样的人;要是当初不听他的该多好!你争取缓刑的机会因为不愿无法满足对方的贪婪减小不少。
相信,不论对方是否如你一样良善,这都不会是你想要的。
   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保险公司本不需要付出那么多的保险金,因为你的良善无端多出了很多保险金。这些保险金是你们合谋给予对方取得的。有骗的意思在里面。如果构成犯罪,你也会是同犯。
    通过上面的分析想必各位也看明白了,如此严重的后果在等着你,如何选择不必再多说了吧。
因此,问易得法律咨询敬告大家,不论何种原因,在划定交通事故违法责任时,还是应该实事求是,该怎样就怎样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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